新大部制解读:电监会拟撤销 并入发改委
目前国家能源局拥有拟订并实施能源规划、战略、提出能源改革等职能,且依附于权力机构发改委,可能会使得监管机构在执行力上更强。
●能否推动电力体制改革?
在电监会并入国家能源局后,能源权力格局并未改变,而一个热衷于改革的部委被降级,日后恐怕也不会再有哪个部门更有热情推动电力体制改革。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
根据10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制。
上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为加强能源管理,组建了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国家能源局,实际效果良好。为统筹推进能源发展和改革,加强能源监督管理,方案提出,将现国家能源局、电监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同时,不再保留电监会。
改革后,国家能源局继续由发展改革委管理。发展改革委主要是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能源规划的协调衔接。
据新华社电
官方解读
电力监管不能独立于能源局之外
问:在完善能源管理体制方面有哪些考虑?
中编办:上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能源行业管理,设立了国家能源委员会,同时组建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国家能源局,将能源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有机结合,效果良好。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电力是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监管独立于能源局之外,造成电监会与能源局在电力改革、投资准入、项目审批和价格等诸多方面职责交叉,不利于整个能源统筹谋划和推动电力行业发展。这次改革将现国家能源局、电监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主要是为了更好地统筹推进能源发展和改革,强化能源监督管理。
这次改革,在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的同时,明确该局继续由发展改革委管理。发展改革委主要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能源规划的协调衔接,能源局主要是发挥在能源发展、改革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分析
能源局监管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
无市可监 电监会位置尴尬
电监会的成立是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的产物。2002年,国务院下发5号文件《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电力体制改革拉开序幕,改革的方向是要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输配分开,打破垄断,建立社会主义电力市场经济体制。
2003年3月电监会随即成立,作为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单位,设立之初的职责是推进改革,履行电力市场监管等职能。但在厂网分开后,输配分开多年来没有进展,电力体制改革步伐缓慢。
在多元化的电力市场难以形成之下,电监会实际上是“无市可监”,此外电力项目审核权、电价定价权在发改委,电力企业管理权在国资委,电监会实际上在多方利益格局中被架空和边缘化。
能源权力格局并未改变
在此次机构改革中,关于电监会撤并的原因,中编办表示:“电力是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监管独立于能源局之外,造成电监会与能源局在电力改革、投资准入、项目审批和价格等方面职责交叉,不利于整个能源统筹谋划和推动电力行业发展。”
而其实,目前的国家能源局也并不具有定价、项目审批等实际职能。新成立的国家能源局的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
对比重组前后,能源局只是增加了能源监督管理权力,其他规划、建议、政策均不是核心权力。对于投资、价格等职权仍然是可望不可求,能源权力格局并未改变。
油气煤炭或将设监管部门
此前除了设立电监会对电力市场监管外,油气、煤炭等广泛的能源领域并无监管机构,例如油气领域的市场秩序、成本监管、垄断设施等一直处于空白。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不排除今后可能会在新的能源局下设立能源监管委员会,进一步扩大监管范围,并入能源局后,监管机构的执行力可能会更大一些。
据新华社报道,复旦大学能源经济战略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吴力波说,新能源发展属于能源局的管理范畴,但电监会又是新能源的职能部门,几乎所有新能源最后都要进入发电领域。两个部门合并给新能源发展带来重要的契机,以往新能源发电因电网配套缺乏而造成的“窝电”等现象或可得到更有效的解决。
煤电之争也是同样的道理。国家电监会专家组成员言茂松表示,我国煤电之间的价格矛盾由来已久,亟须理顺。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一位专家也表示,电监会并入能源局后,有助于理顺从动力煤价到上网电价、再到输配电价之间的价格关系,助推我国电力改革提速。